夏侯泰初與廣陵陳本善。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,本弟騫行還,徑入,至堂戶。泰初因起曰:“可得同,不可得而雜。” 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
妇人之挚,椇榛、脯修、枣栗。 幼子常视毋诳,童子不衣裘裳。立必正方。不倾听。长者与之提携,则两手奉长者之手。负剑辟咡诏之,则掩口而对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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