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忌绳艺(绳艺绑法)


  君之丧,未小敛,为寄公国宾出;大夫之丧,未小敛,为君命出;士之丧,于大夫不当敛而出。凡主人之出也,徒跣扱衽拊心,降自西阶。君拜寄公国宾于位;大夫于君命,迎于寝门外,使者升堂致命,主人拜于下;士于大夫亲吊则与之哭;不逆于门外,夫人为寄公夫人出,命妇为夫人之命出,士妻不当敛,则为命妇出。
  凡奉者当心,提者当带。

禁忌绳艺(绳艺绑法)

  元帝過江猶好酒,王茂弘與帝有舊,常流涕諫。帝許之,命酌酒,壹酣,從是遂斷。
  卞望之雲:“郗公體中有三反:方於事上,好下佞己,壹反。治身清貞,大脩計校,二反。自好讀書,憎人學問,三反。”

禁忌绳艺(绳艺绑法)

|麻绳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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