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侯泰初與廣陵陳本善。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,本弟騫行還,徑入,至堂戶。泰初因起曰:“可得同,不可得而雜。” 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有忧者侧席而坐,有丧者专席而坐。 孔車騎少有嘉遁意,年四十余,始應安東命。未仕宦時,常獨寢,歌吹自箴誨,自稱孔郎,遊散名山。百姓謂有道術,為生立廟。今猶有孔郎廟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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