殇:长、中,变三年之葛。终殇之月算,而反三年之葛。是非重麻,为其无卒哭之税。下殇则否。 周鎮罷臨川郡還都,未及上住,泊青溪渚。王丞相往看之。時夏月,暴雨卒至,舫至狹小,而又大漏,殆無復坐處。王曰:“胡威之清,何以過此!”即啟用為吳興郡。
殷中軍道右軍:“清鑒貴要。” 居丧不言乐,祭事不言凶,公庭不言妇女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5-12 4:55:19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