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 莊子逍遙篇,舊是難處,諸名賢所可鉆味,也而不能拔理於郭、向之外。支道林在白馬寺中,將馮太常共語,因及逍遙。支卓然標新理於二家之表,立異義於眾賢之外,皆是諸名賢尋味之所不得。後遂用支理。
王中郎舉許玄度為吏部郎。郗重熙曰:“相王好事,不可使阿訥在坐。” 簡文目庾赤玉:“省率治除。”謝仁祖雲:“庾赤玉胸中無宿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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