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大語東亭:“卿乃復論成不惡,那得與僧彌戲!” 凡奉者当心,提者当带。
古之学者:比物丑类。鼓无当于五声,五声弗得不和。水无当于五色,五色弗得不章。学无当于五官。五官弗得不治。师无当于五服,五服弗得不亲。 执天子之器则上衡,国君则平衡,大夫则绥之,士则提之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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