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妻不取同姓;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。寡妇之子,非有见焉,弗与为友。 命弦者曰:“请奏《狸首》,间若一。”大师曰:“诺。”
謝公問王子敬:“君書何如君家尊?”答曰:“固當不同。”公曰:“外人論殊不爾。”王曰:“外人那得知?” 王大為吏部郎,嘗作選草,臨當奏,王僧彌來,聊出示之。僧彌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,王大甚以為佳,更寫即奏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5-10 9:38:43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