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 凡见人无免绖,虽朝于君,无免绖。唯公门有税齐衰。传曰:“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。”传曰:“罪多而刑五,丧多而服五,上附下附列也。”
记问之学,不足以为人师。必也其听语乎,力不能问,然后语之;语之而不知,虽舍之可也。 夫为人子者:出必告,反必面,所游必有常,所习必有业。恒言不称老。年长以倍则父事之,十年以长则兄事之,五年以长则肩随之。群居五人,则长者必异席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5-11 14:19:40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