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 阮公鄰家婦有美色,當壚酤酒。阮與王安豐常從婦飲酒,阮醉,便眠其婦側。夫始殊疑之,伺察,終無他意。
劉萬安即道真從子。庾公所謂“灼然玉舉”。又雲:“千人亦見,百人亦見。” 庾中郎與王平子鴈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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