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丞相輕蔡公,曰:“我與安期、千裏共遊洛水邊,何處聞有蔡充兒?” 劉道真嘗為徒,扶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之,既而用為從事中郎。當時以為美事。
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 凡为君使者,已受命,君言不宿于家。君言至,则主人出拜君言之辱;使者归,则必拜送于门外。若使人于君所,则必朝服而命之;使者反,则必下堂而受命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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