殷中軍見佛經雲:“理亦應阿堵上。” 奔丧者非主人,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。奔丧者自齐衰以下,入门左中庭北面哭尽哀,免麻于序东,即位袒,与主人哭成踊。于又哭、三哭皆免袒,有宾则主人拜宾、送宾。丈夫妇人之待之也,皆如朝夕哭,位无变也。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 王長史嘆林公:“尋微之功,不減輔嗣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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