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元帝正會,引王丞相登禦床,王公固辭,中宗引之彌苦。王公曰:“使太陽與萬物同暉,臣下何以瞻仰?”
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 王佛大嘆言:“三日不飲酒,覺形神不復相親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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