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廞是茂曾第五子,清貞有遠操,而少羸病,不肯婚宦。居在臨海,住兄侍中墓下。既有高名,王丞相欲招禮之,故辟為府掾。廞得箋命,笑曰:“茂弘乃復以壹爵假人!” 郗太尉晚節好談,既雅非所經,而甚矜之。後朝覲,以王丞相末年多可恨,每見,必欲苦相規誡。王公知其意,每引作它言。臨還鎮,故命駕詣丞相。丞相翹須厲色,上坐便言:“方當乖別,必欲言其所見。”意滿口重,辭殊不流。王公攝其次曰:“後面未期,亦欲盡所懷,願公勿復談。”郗遂大瞋,冰衿而出,不得壹言。
丞相末年,略不復省事,正封箓諾之。自嘆曰:“人言我憒憒,後人當思此憒憒。” 王安期為東海郡,小吏盜池中魚,綱紀推之。王曰:“文王之囿,與眾共之。池魚復何足惜!”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3-15 5:14:40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