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問樂令“旨不至”者,樂亦不復剖析文句,直以麈尾柄確幾曰:“至不?”客曰:“至!”樂因又舉麈尾曰:“若至者,那得去?”於是客乃悟服。樂辭約而旨達,皆此類。 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父母有疾,冠者不栉,行不翔,言不惰,琴瑟不御,食肉不至变味,饮酒不至变貌,笑不至矧,怒不至詈。疾止复故。 王子敬雲:“從山陰道上行,山川自相映發,使人應接不暇。若秋冬之際,尤難為壞。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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