肝菺:取狗肝一,幪之,以其菺濡炙之,举焦,其菺不蓼;取稻米举糔溲之,小切狼臅膏,以与稻米为酏。 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
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 諺曰:“楊州獨步王文度,後來出人郤嘉賓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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