殷中軍道韓太常曰:“康伯少自標置,居然是出群器。及其發言遣辭,往往有情致。” 王戎為侍中,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,戎雖不受,厚報其書。
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 阮宣子常步行,以百錢掛杖頭,至酒店,便獨酣暢。雖當世貴盛,不肯詣也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5-09 12:38:34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