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 羅君章曾在人家,主人令與坐上客共語。答曰:“相識已多,不煩復爾。”
簡文雲:“何平叔巧累於理,稽叔夜俊傷其道。” 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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