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 簡文雲:“劉尹茗柯有實理。”
王長史與劉尹書,道淵源“觸事長易”。 汰法師雲:“‘六通’、‘三明’同歸,正異名耳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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