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公見謝安石作簡文謚議,看竟,擲與坐上諸客曰:“此是安石碎金。” 凡执主器,执轻如不克。执主器,操币圭璧,则尚左手,行不举足,车轮曳踵。立则磬折垂佩。主佩倚,则臣佩垂。主佩垂,则臣佩委。执玉,其有藉者则裼;无藉者则袭。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 大將軍語右軍:“汝是我佳子弟,當不減阮主簿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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